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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南宁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南宁市从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精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水土保持验收、推广开发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依法监管,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全市水土保持率从2021年的82.81%提升至2023年的83.34%。2023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3723.0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66%,较2021年3840.35km2减少了117.3km2,减少率为3.05%。
以服务促发展,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南宁市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出台便企利民措施,提前介入指导、靠前服务,开辟容缺评审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优先办理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服务平陆运河等项目水土保持工作。3年来按时完成143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持精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
南宁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从严进行过程监管、从严开展验收核查。以能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全市现场执法检查6112次/个生产建设项目。采取现场检查、“互联网+”、建立监管动态台账等多种方式,实施精准监管。加大“未批先建”行为的查处,完成全市3062个疑似违法项目图斑的整改、销号”。3年来全市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21亿元。针对部分建设单位违法行为,我市依法约谈违法建设单位,建立水土保持问题台账,找差距、定对策、抓整改,对于初次违法的单位,水利部门主动下沉基层服务,送法上门,纠正违法行为、推动问题整改。3年来,移交23个违法违规线索移交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17个水土保持典型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避免出现“以罚代管”现象发生。
优化验收办法,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南宁市围绕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南宁市水利局积极在验收环节给予业主具体的指导意见,有效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率。3年来,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案726个。全市水利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参建各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发生因水土保持验收不完成造成项目停止使用情况发生,获得广泛好评。
积极推广开发园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
南宁市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推广整体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该评估,范围已覆盖44.8平方公里的八大片区约400个地块,为项目业主节省方案编制费用超过4000万元。把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在兴宁区五塘工业园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六景化工工业园等推广,至今全市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已达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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