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邕江游艇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南宁海事部门近日制定出台若干安全监管和服务措施,进一步强化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监管,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近年来,南宁游艇行业发展迅速,规模与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为进一步规范游艇行业管理,维护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海事部门围绕新修订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台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游艇行业的安全和防污染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海事部门已推动游艇登记检验,督促游艇所有人组织拟从事游艇操作的人员到具有相关培训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后,方可驾驶游艇。
为确保邕江水域清洁,海事部门督促游艇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垃圾储集容器、污油水回收装置;游艇产生的废弃物、油类物质、生活垃圾按规定送交岸上接收处理;指导游艇所有人制定游艇加注燃油操作规程,并在加油时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避免游艇污染水域事故发生。
海事部门将尽快推动相关单位明确邕江水上综合开发利用水域划定工作,通过区分隔离保护,实现西江航运干线邕江段运输船舶通航,与邕江水上休闲娱乐、水上体育运动、市民亲水活动等各区域安全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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