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333665 发表于 2020-1-7 20:44:51

南宁一商家违法变更燃气存放点被罚1.5万元



某石油产品经销部当事人私行变更燃气寄存点,未能出示变更燃气法律寄存点核准手续,城管法律人员依法开出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兴宁区城管督查大队与住建局、应急局、消防大队等部分开展冲击非法经营和运输燃气行为联合法律举动,在昆仑大道某石油产品经销部核对时,发现该处违规寄存210罐液化石油气钢瓶。经查,当事人未能出示变更燃气法律寄存点核准手续,法律人员奉告当事人其行为归于违法行为,并对液化瓶进行挂号封存。1月2日,兴宁区城管督查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某石油产品经销部私行变更燃气寄存点的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燃气法律划归城管法律以来,兴宁区城管督查大队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法律业务培训和法律监管。2019年共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法律举动20余次,暂扣非法燃气瓶2000余个,全力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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