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出台16项老年人福利
补助救助
各县(区)、开发区要树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晚年人的动态补助机制,将符合最低日子保证条件的贫穷家庭晚年人全部纳入最低日子保证规模,实现应保尽保。
市级当令调整最低日子保证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鼓舞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逐步提高补助规范和补助规模,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等晚年人社会保证政策的联接。
居家养老
积极探索树立失能、失智和高龄独居晚年人的家庭照护支撑政策。安身社区日间照顾中心、城市养老效劳中心等,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晚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急、助洁、助购等效劳。
抓好政府购买效劳的五类晚年集体补助效劳作业。研发出台南宁市晚年人助餐配餐效劳政策,要点满足南宁市居家和社区晚年人集体的助餐配餐效劳需求。
建成南宁智慧养老效劳渠道(包括南宁市养老效劳监管渠道、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渠道、南宁市养老机构办理信息化渠道),推动“互联网+”养老效劳创新。
优待养老
规划建造一批具有养老摄生、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功能的健康养老效劳重大项目,推动东盟养老工业集聚区、五象新区养老工业集聚区、邻家广场养老工业群建造。
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办理的景色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晚年人免收门票,对60周岁至65周岁以下的晚年人实施门票半价优惠。 乡村晚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职责。
家庭养老
制定发布根本养老公共效劳清单,巩固经济供养、日子照顾和精神慰藉的家庭养老功能。
切实落实员工带薪年休假准则,健全完善员工探望爸爸妈妈假,引导公民自觉履行奉养职责和承担照顾晚年人职责。
制定晚年人参加社会发展支撑政策,鼓舞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伸作业年限。
鼓舞树立晚年人才信息库,为广阔晚年人参加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渠道,支撑晚年人才自主创业,充分发挥晚年人积极作用。
适老环境
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备改造,优先推动社区路网、坡道、电梯等与晚年人日常日子密切相关的公共设备改造,优先支撑在晚年人寓居份额高的住所加装电梯。
新建或正在改造的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公园、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设备,应按照相关规范配套建造无障碍设备,恰当配备晚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在醒目位置设置晚年人等要点人群效劳标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司法帮助
贫穷晚年人因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提起诉讼的,依法依规给予其法令帮助和司法救助。
对遭不合法集资、诈骗的上当晚年人,优先依法依规给予法令帮助。
对追索奉养费、抚养费、人事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权益的晚年人,优先依法依规给予司法救助。
鼓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令效劳所等法令效劳机构为经济困难的晚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效劳,为重病、重残、行动不便的晚年人提供上门效劳。
进一步下降门槛,逐步将法令帮助目标扩展到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低保、特困、计划生育特别家庭以及有特别困难的晚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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